近日,汉中南郑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
(相关资料图)
8月3日20时许,张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时,将4名行人撞倒,现场1人死亡,警方赶到现场后立即组织另外3人送医,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就医,目前无生命危险。
张某被公安机关现场控制,随即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未检测出毒品成分。市公安局已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将坚决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某为南郑区正科级公职人员,案发当晚下班后,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含酒水),系自费付费。经研究,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这起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南郑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做好受害人家属善后,积极协调对受害人及家属赔偿等事宜,提供优秀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帮助受害人及家属维护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严惩严办,并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在这起事件中,南郑区委、区政府的反应速度和处理方式值得肯定。他们迅速组织力量,全力做好善后工作,为受害人及家属提供了及时的帮助。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以及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
同时,南郑区委、区政府还加强了干部队伍管理,对涉嫌酒驾醉驾的公职人员严肃处理,表明了政府对于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这将有力地震慑潜在的违法分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此外,南郑区委、区政府还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营造了严惩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我们相信,在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下,这样的悲剧将不再发生。
总之,南郑区委、区政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的应对措施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我们要以此为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每一个公民,无论身份地位高低,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生命,保护公共安全。对酒后驾驶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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